关于《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研究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科学、有序推进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csjsk_zzzj@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寄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附:《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_文本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_图集1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_图集2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_图集3
《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_图集4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

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