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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6-15 13:23:34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国土住建局,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缩小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初步设计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厅《通知》要求的审查范围。建设单位对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统称政府投资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组织技术审查前,对审查项目是否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核验。在施工图审查受理环节,由施工图审查机构登录“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页中部右侧“投资平台赋码项目查询”,对项目类型(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进行查询。对属审批类的项目,通知建设单位在“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上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依此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形成初步设计审查项目清单。

如“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无项目信息,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通知建设单位在“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并按前述要求办理审批类项目。

三、各区(市)住建部门应对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及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四、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申请审查,按本通知附件要求进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19]12号)同时废止。

节能设计科电话:8665806,电子邮箱:kjsjk_zzzj@zz.shandong.cn。


附件:1.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申请示例

      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3.关于缩小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通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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