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liangchao 来自: 时间:2018-01-23 00:00:00

 

 

 

枣住建字20181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专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及下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办)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局安委会组成人员

  任:刘全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陈娅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康宝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仁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胡夫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员:贾建军  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李厚兴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甘宜宝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韩敬龙  市建设培训中心主任

金跃衡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

陈学友  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钟家勇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尹健国  市建筑节能与抗震管理办公室主任

葛文峰  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站长

宋著方  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唐贵东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杜益伟  市住建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丁善意  市住建局人事科科长

张灿民  市住建局法制科科长

    市住建局科教设计科科长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副科长

陈志飞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管科科长

    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李妍妍  市住建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科长

刘庆广  市住建局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孙忠收  市住建局行政许可办公室主任

徐玉娟  市住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明志  市住建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二、局安办组成人员

  任:康宝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主任:贾建军  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李厚兴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甘宜宝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陈志飞  局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管科科长

成员兼联络员:

    市建筑业管理局

郭万宝  市房产管理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

张云鹏  市住建局科教设计科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

侯成岗  市住建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郝崇政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与工程监管科

局安办设在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管科,牵头承担日常工作。

 三、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含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安全生产工作。

2.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供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营维护安全。
    4.
建筑市场与工程监管科牵头承担局安办日常工作,联系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局安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规政策,定期调度分析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5.科教设计科负责将安全生产有关内容纳入科技进步计划,在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负责指导勘察设计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标准。负责督促住房城乡建设有关注册执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动态监管。

6.城市建设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推进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7.村镇建设科负责村镇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政策并指导落实,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城镇化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

8.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并参照省住建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及省厅对口处室对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局安委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局安委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局安委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听取成员单位特别是有关责任科室、单位关于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局安办提交局安委会审议的事项,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后应形成会议纪要。

(二)文件签发制度。局安委会文件由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局安办文件由局安办主任签发。

(三)事故接报和应急处置制度。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安委会分工,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的接报调度和应急处置,按规定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接报后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委会分管副主任,对于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至局安委会主任;正式接报后填写事故内部流转呈报表,按规定经局安办通过事故快报系统等渠道上报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具有较大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工负责该行业领域的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救援,局安委会分管副主任赴现场督查,处置情况及时向局安委会汇报。
   (四)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制度。局安委会指导督促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或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督办,根据责任认定提出市住建局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意见,并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实施处罚。
   (五)约谈制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产生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事故),或区(市)一个行业领域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局安委会要约请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局安委会汇报、谈话。
   (六)联络员制度。局安委会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局安办的日常联系,每季度末向局安办书面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3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