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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全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作者:zaojiachu 来自: 时间:2016-04-29 00:00:00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发布全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枣住建工字〔201623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专业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20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计取全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我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按照《省实施意见》执行。

二、除《省实施意见》明确外,我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工程排污费费率0.20%计取;住房公积金费率0.21%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0.16%计取。

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三、本通知自201651日起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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