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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作者:chengjianke 来自: 时间:2016-04-23 00:00:00

枣住建字[2016]15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枣庄市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开发”的原则,优先考虑了道路交通、生态绿化、地下管线、污水处理、环境整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我市提速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突出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要对照计划中的任务,按照属地落实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各项建设任务及具体要求层层分解到具体承办机构,责任到人。对符合规划的项目,要抓紧办理工程立项、土地征用等前期手续;对不符合规划项目,要按法定程序对规划调整完善后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要加大工程监管力度,严格质量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三、加强督促检查。每月3日和18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上半月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调度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联合相关单位对部分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项目进展情况予以通报,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665512  8665580

邮箱:zzsjwcjk@163.com

附件:枣庄市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枣庄市规划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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