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培训及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枣住建城字[2015]47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培训及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规范燃气市场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培训及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燃气经营许可培训
为确保燃气经营许可年检工作顺利开展,定于10月20日上午9点,在市住建局3楼视频会议室,对各区(市)燃热办主任、具体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年度检查的通知》以及燃气安全检查内容和注意事项等。
二、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
(一)检查内容
1、燃气经营许可年度检查情况;
2、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天然气在餐饮场所推广使用情况;
3、管线巡检、入户安全检查情况;
4、非法设立供应站点和流动倒气查处情况;
5、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督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燃气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7日 峄城区、台儿庄区、市中区;
10月28日 滕州市、山亭区;
10月29日 薛城区、枣庄高新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要制定年检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年检工作,对所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和取得《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站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供应站经营许可证,对照许可证申报审批条件和材料逐项检查,认真审阅年检材料,确保燃气企业申报材料不漏项、不虚报、不瞒报。各区(市)分管领导要带队亲临现场检查,确保年检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各区(市)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将燃气经营许可年检书面总结材料和省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查报告表以及汇总的市批颁证企业经营许可年检情况汇总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整理好备查。
附件:燃气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燃气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仁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副组长: 甘宜宝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张传民 市燃热办主任
宋著方 市燃热办书记
王逢寇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李启会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张培颠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部经理
李 檀 市燃热办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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