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
枣住建工字[2015]25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经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将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库,并对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实行信息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库建立和使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库由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建立、维护,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公管办)和枣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招标办)负责实施、监督。信息库建成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面实行网上招标投标。各有关单位通过网上进行注册和信息登记,登记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携带任何相关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以投标人登记的信息为依据。
二、信息登记范围
参与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施工企业、工程服务类企业(含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及工程设备、材料供应企业等有关单位。
三、注册登记基本程序
(一)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用户注册;
(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上传有关资料原件电子扫描图片,提交审核;
(三)网上信息提交审核后,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窗口进行原件审核,并与网上提交资料进行核对;
(四)原件、复印件、网上资料均审核通过后,企业信息数据进入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库。
四、信息登记主要内容
各单位信息登记主要包括: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资质等级、主要人员信息、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各类获奖(处罚)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网站说明)。
五、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一)为解决注册登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市交易中心将定期组织进行注册登记注意事项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数据的登记工作,所有登记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编造虚假信息。对发现弄虚作假的,由市招标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市公管办负责监督。
(三)各单位账号不得出借、转让给他人使用,密码应严格保密,如密码丢失应及时通知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更改。出借、转让账号将视为围标、串标、出借转让资质,由市招标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市公管办负责监督。
(四)各单位在企业、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对网上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并携带证明材料到市交易中心进行核对、确认,否则因登记或确认延误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市招标办
联系人:谭晓东 联系电话:06328665619
邮箱:zbbjdk@163.com
(二)市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静、夏银 联系电话:06328252190、8252185
邮箱:zzsggzy@163.com
(三)信息库软件支持
联系人:赵启超 联系电话:06328252183
邮箱:15006755597@163.com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对外发布,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我单位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库中的有关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市交易中心交易秩序,不围标、串标,不出借、转让资质,不恶意投诉,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主动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调查;
四、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主动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相关损失。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前来办理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库注册登记相关事宜,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办理的任何事项,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为: 至 。
特此委托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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