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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zhijian 来自: 时间:2015-03-31 00:00:00

枣住建工字[2015]17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枣住建字[2014]63号),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施工资料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实体质量控制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春季复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临时用房、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情况。

3.受检工程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按约定拨付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情况。

三、时间安排

1.各区(市)、市直管项目责任主体于33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全面检查工作。

2.各级各有关单位对今年一季度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43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市住建局。自查材料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内容。

3.市住建局拟于3月底到4月上旬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市)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枣住建字[2014]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和治理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住建局。

2、本次检查是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照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方法和评价判定原则认真组织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联系人:董  

   联系电话:866558918806322029

   邮  箱:sdzzgck@163.com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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