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的通知
枣住建镇字〔2015〕2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核实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按照中央、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部署,2014年下半年开展了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
本地区属于C级和D级的农村危房是否已全部调查并录入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已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点核实户主姓名、农户经济条件类型、房屋危险性等级、抗震构造情况、房屋照片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性。
二、核实方式
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组织所辖镇(街)开展自查。自查分为总体情况分析和入户现场抽查两个步骤。总体情况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并与已有统计资料、近期已开展过的普查结果、经验数据等对照,甄别出数据误差较大的地区。入户现场抽查要重点选取数据误差较大地区一定比例的行政村(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行政村总数的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由住建部门直接实施全村普查,现场逐户逐项核实相关信息。
自查完成后,各区(市)要撰写自查报告,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具体核实办法、经确认的本地区农村危房总量和地震设防烈度8度以上地区农村危房总量、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录入危房总量的差别及原因分析、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近期,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还将组织复核,并根据不真实率对上报的农村危房总量进行核减,一并作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点任务及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核实工作,务必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全面。
联系人:张飞,联系电话:8665581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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