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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2-29 16:50:00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6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25〕90号)等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资质评审、管理工作,决定征集30名左右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精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三)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对达不到以上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主管部门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审核确认后,也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六)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优先征集。

(七)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不超过2名。

二、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受委托对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1.入库时签署廉政承诺书;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对其意见负责;

3.及时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

5.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本专业、本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

6.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考核;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一)专家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库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事咨询、评估、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提交内容);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我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

入库专家任职期限3年,依法享有专家权利、承担专家义务。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入库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scygcjgk_zzzj@zz.shandong.cn。

联系人:冯志业,电话:8665589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2.评审专家系统库专家承诺书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