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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06 15:15:00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 

现将《枣庄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 - 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6日


枣庄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2025年)

为进一步破除房建市政工程标投标领域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16号)和《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鲁发改公管〔20244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各项部署要求,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消除解决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纠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影响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责任,补齐短板弱项,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招标投标服务供给数量及效能,推动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治理内容

聚焦202312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未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或通过“明招暗定”“先干后招”“量身定做”等方式虚假招标,或通过“化整为零”、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言论等。直接以抽签、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2.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弄虚作假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陪标专业户”不以中标为目的,“抱团”投标,非法围标。

3.招标代理机构拉拢评标专家、乱收费、价外加价、不及时支付专家费用等。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不按规定评标评审,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索取不合理评审费用等。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二)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未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取得本地业绩或者奖项,取得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2.违规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不合理内容。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区域、所有制形式、投标产品的产地、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设置差异性得分;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三)招标服务供给效能不强。

1.招标主体责任缺失。编制招标文件质量不高,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没有组织审查,没有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没有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没有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异常情形和问题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复核和纠正;受理异议渠道不畅通,异议答复不及时;没有及时签订合同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将定标权交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

2.在保证金上设置不合理限制。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限定经营主体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要求经营主体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在招标文件之外设定保证金退还的前置条件。

3.在服务流程上设置不合理限制。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和事后核验核实真伪的事项,强制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供原件;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违法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

(四)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

1.在监管执法流程上设置不合理政策措施。规定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行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职能;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尚未以清单方式列明本地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部门职责分工;未建立协同监管和案件移交机制,发现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不能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监管不到位,在交易环节监督缺失,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置;对拟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未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按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原则,自202489日开始,至20251231日结束。分2轮持续进行,每轮按照“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整改提升、总结通报”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第一轮自202489日至2025331日结束,治理范围为2023121-2024630日期间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对2023年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第二轮自202541日至20251231日结束,治理范围为202471-2025331日期间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对第一轮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8月,20254月)。召开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48月—9月,20255月—6月)。实施自查、抽查、核查、互查、督查“五查”衔接,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流程检查,做到问题底数清楚、定性准确。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工程建设单位梳理治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对照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治理范围内项目进行抽查,每个区(市)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项目不得少于20总项目数不足20的全部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营主体提交明确证据提出投诉的项目,自动纳入核查范围。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410月—20252月,20257月—11月)。针对摸排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纳入专项治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限化,进行对账销号管理,并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

(四)总结通报阶段(20253月、202512月)。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系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全面梳理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住房城乡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领导工作小组,围绕治理目标,对照治理内容,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措施。组织专业精干力量,深入一线进行全面起底摸排整治,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及时总结宣传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及成效亮点,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开展阳光执法、以案说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警示,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问题查处。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按期、足额、严格完成抽查工作任务。进行数据分析,利用山东省云智监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码同源”预警系统等大数据预警分析功能,进行大数据比对,筛查问题项目,纳入核查范围。对通过全省各级公布的招标投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收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办理。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

(三)强化部门协同。依据职责分工,加强与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配合,做好进场交易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纪检、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发挥行纪、行刑衔接机制作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部门。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202489日前报市住房城乡住建局附件1),20241011日前报送第一轮问题排查及整治情况附件4-6

联系人:邵 谦      联系电话:8665619

邮  箱:zjzxzbzx@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络员

2.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主管部门自查表

3.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检查表

4.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

5.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台账

6.枣庄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相关文档 :

附件:
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