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枣庄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枣住建工字〔2020〕50号,根据以上文件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废止。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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