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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4-15 16:55:00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应用,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 2024年度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工法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枣庄市土木工程学会联合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市级工法的评审和公布,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和市土木工程学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

枣庄市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或工法依托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市级工法。

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类别

本次市级工法分为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两个类别,含技术质量和施工安全两个主要方向。申报单位需按工法专业类别分类申报。申报技术质量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总工程师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安全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安全总监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工法;

2.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及创新、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4.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

5.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6.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已列入国家和地方淘汰或限制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的工法不予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工法评价遵循“自愿申报、属地管理、择优遴选、公平公正”的原则,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2.市内建筑业企业向企业注册地各区(市)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市外建筑业企业向工法依托项目所在地各区(市)有关主管部门申报;

3.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

4.工法应按顺序单项选择类别、主要方向和具体应用;

5.工法由一家建筑业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建筑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应提供有关合作说明,最多2家联合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

6.申报技术质量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总工程师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安全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安全总监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五)申报材料

1.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1);

2.工法文本;

3.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

4.工法关键性技术达到领先水平的证明材料(可容缺);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建筑业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8.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和必要的图示,提倡增加视频资料;

9.科技查新报告;

10.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优选项);

11.企业总工程师推荐意见(技术质量方向工法)、企业安全总监推荐意见(施工安全方向工法);

12.联合体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13.涉及他方知识产权的无争议声明书;

14.主要完成人社保证明(近一年)。

上述材料提报电子文档一份(以U盘形式),要求同一工法申报文件以PDF格式按顺序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公司名+工法名”。

(六)申报时间

1.各区(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工法进行审查和推荐工作。

2.请各建筑企业于5月8日前《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2份,A4正反打印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和推荐,不得多渠道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评价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的工法进行形式审查、工法评价。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为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

(三)获得本次市级优秀工法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枣庄市土木工程学会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法研发应用及管理工作,细化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单位、统筹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联络,认真做好年度市级工法的申报推荐。

(二)本次市级工法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价过程、专家、评委、企业等均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严禁借工法评价工作“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发现问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申报主体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变相重复申报等欺骗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撤销其市级工法称号;申报主体及推荐专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全市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推荐。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的申报程序和推荐数量按照排名顺序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省级工法。

联系人:

枣庄市住建事业发展中心科技教育科刘响,电话:0632-8667766;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9房间。

枣庄市土木工程学会刘华,电话:0632-8665528;

邮箱:zzstmgcxh@163.com;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S3721号。

附件:

1.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2.枣庄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一览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枣庄市土木工程学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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