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及有关规定,经审核,何昕等8名人员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何昕等8名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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