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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6 15:57:39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帮助指导下,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完成住建领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扛牢推进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规范性文件制发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跟进督导,带头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活动,确保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见行见效。我市被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国家试点范畴城市名单,市住建局顺利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全省第二批市县政府部门法治建设典型选树实地评估,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强化法治素养提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4次,召开年度专题述法会议,扎实推进学法用法。三是健全法治体系。开展《枣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申报《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作为2024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实施《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健全完善住建领域法律体系。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7项许可准入事项,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职权8项,承接的4个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有序办理,1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8个涉企事项实行电子证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市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可网办率达100%,推出2个“一件事”场景集成服务,推行城建档案“一键归档”等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推广转发。

(二)全力推进职能工作。一是推进城市建设项目提速。牵头制定《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枣庄市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临山东苑老旧小区改造等6个项目成功入选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出台《枣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报请市政府批复《台儿庄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提供遵循指导。二是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出台《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手续办理导则》,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组织开展新一轮物业服务“大排查、大走访、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枣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三是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起草《枣庄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细则》《枣庄市住宅品质提升指引》,健全完善房地产政策体系,举办全市春季、夏季、秋季房博会,开展政银企对接会、联席会、手拉手等活动。《信息技术赋能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等多项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转发推广;《多种形式满足青年人住房需求》在中国建设报刊发;《聚焦住房租赁新发展 助力市民早圆安居梦》在《决策调研》第27期专刊刊发。四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枣庄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落实金融支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积极与央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央企在我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建设,建筑业发展动能加快转换。五是推进村居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农房节能改造试点年度任务,实施农村改厕“六大提质”行动,强化农房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既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个镇入选山东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4个村庄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2处传统民居入选2023年省级保护利用试点。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中,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市政府出台《枣庄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局规范性文件《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自查自纠,对3件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予以废止,为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举办“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4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零距离观摩、面对面座谈,吸纳意见建议推动改进工作,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入选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交流,并被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引用。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开展住建领域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推行燃气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模式,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相关经验被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完成38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3项“互联网+监管”检查,检查及时率、覆盖率均达100%,移动执法检查应用率达到89.9%。组织开展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组织全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大力提高行业监管效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新增15项、累计达28项,进一步推进审慎包容监管。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对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双指导、双联系”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

(五)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形式、主体以及不予公开事项名称、依据等要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达100%。扎实做好信访工作,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事项办结率达100%,大力开展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60件城乡建设领域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全省排名第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积极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枣庄市建立全省首家物业纠纷巡回法庭相关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纳入全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局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视频课程,参加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主题宣传、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送法入企”、燃气安全进校园、安全生产月“学法学规、履职尽责”系列沙龙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以案说法”沙龙活动,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燃气等领域以案释法案例,全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市住建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学习培训质量需要提高。学习形式相对单一,多以宣贯法律条文为主,组织开展深入研讨交流较少,学法用法深度广度不足,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成实际工作能力方面需强化。二是依法行政水平需要提升。在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等方面还需要持续强化;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够充分,需要在保障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决策方面提供更多支持措施。三是普法宣传形式需要拓展。普法宣传缺乏主动性,多是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谋划开展生动活泼、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比较欠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统筹谋划,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广泛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打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解决住建领域实际问题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国家试点,逐步探索纠纷诉调对接规律,争取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枣庄经验。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住建领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探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新路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擦亮“法治住建”品牌。

(二)坚持惠企便民,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抓好房地产业转型,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抓好建筑业提档升级,继续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计划,发挥新材料产业联盟作用,稳步推进新材料产业链发展。突出民生导向,聚焦“枣解决·枣满意”、12345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燃热保障、清洁取暖、物业服务等住建领域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惠企便企改进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争创更多“揭榜挂帅”成果,积极打造典型创新案例,严格开展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清理、公平竞争审查,推进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走在前列。全面规范省级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制发电子证照,提升办件服务水平和企业群众满意度,积极争创为企服务好窗口。

(三)坚持公正规范,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检查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不断净化发展环境。聚焦房屋市政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开展全覆盖精准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加强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使用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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