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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投诉举报服务电话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6 15:49:32

为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城镇燃气安全投诉举报服务电话,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举报人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属地原则实行逐级举报制度。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燃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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