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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征集枣庄市城市建设史料的公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21 14:22:27

枣庄市城建档案馆是国家一级专业档案馆,是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永久保存基地。为做好城建档案史料的保护,维护城建档案史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的留存城市记忆,庆祝枣庄市城建档案馆建馆40周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枣庄市城建档案馆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广泛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城市建设的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我市历代形成的能真实反映本市自然面貌、城市发展变迁历史及与城市建设活动有关的史料,包括文件、图纸、图表、图书、报刊、画册、照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各单位及个人向城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城建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2.寄存代管: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城建档案部门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3.复制: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经协商,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前提下,对原件进行复制。

对征集的档案资料,市城建档案馆聘请的专家组将从资料价值、征集方式等多方面综合考评,授予捐赠证书和价值不等的物质奖励。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城建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zjzxdag@zz.shandong.cn)。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珍贵档案史料线索,谢谢!

联系人:王洪军(13906328155)(新城)

李  政(13806321927)(老城)

通讯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36号

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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