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枣庄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换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常运作,继续发挥好专家委员会在房屋征收有关房地产估价等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结合《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换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愿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注册资格;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优秀项目奖的项目负责人可酌情放宽要求;
(四)积极参加房地产估价专家的各项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家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
在区(市)、企业推荐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确定为专家委员会专家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人员。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单位加具意见盖章(见附件,可在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搜索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人符合专家应具备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五)申报表电子版及照片电子版发到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邮箱。
(六)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科。
联系人:关键,8665896,邮箱:zjzxkfzx@zz.shandong.cn。
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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