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分政策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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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9 20:50:00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枣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推荐资格的通知》(枣住建房字〔2021〕9号)
2.《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枣住建房字〔2021〕17号)
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枣住建房字〔2022〕10号)
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枣住建房字〔2022〕19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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