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市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工法依托项目在枣庄市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均可申报。
(二)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建筑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最多2家联合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
二、申报类别
省级工法三个类别分为:一是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是园林绿化工程,含技术质量和施工安全两个主要方向。市住建局负责申报第一、第二两个类别。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推荐一览表(详见省厅通知附件3)及申报资料清单(详见省厅通知附件4,共13项资料)的电子版,拷贝U盘报送(附件3为Word格式,附件4为PDF格式)。
四、审查评价
(一)根据相关要求对工法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对审查符合要求的工法进行市级评价,审核汇总形成排序推荐名单,经市住建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省级推荐。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建筑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市住建局办公楼509室(科技教育科),电话:8667766 ,邮箱:zxjxkjk@zz.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