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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09 14:56:26

2022年以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帮助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坚定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大力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市住建局驻审批大厅窗口被评为市直机关“为企服务好窗口”。编制完成住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和事实依据等基本要素。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等3类事项实现“全省通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等8类证照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在全省首发第一张电子证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等3类事项中的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位法修改和省住建厅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认领、对外公布市级住建领域权责清单事项,指导区(市)住建部门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履职尽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调整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0次、部门联合检查7次,通过省级系统录入检查数据957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等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检查,通过省级系统完成检查事项35项、录入监督检查数据357条,监管数据及时率达到100%。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优化审批监管协调联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印发《关于在全市住建领域深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装饰装修、供热、燃气、勘察、设计等领域信用评价,初步建立完善住建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全市住建系统诚信建设水平。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20年以来印发的文件、在局网站发布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自查清理,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平性,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27个大项108个子项,全部实行市民服务中心 “一窗受理”,可网办率100%全覆盖,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例达到93.2%,即办件比例达到84.3%。推出“办理新建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公租房”等2个“一件事”场景集成服务,发布16项政务服务“用证”事项清单。梳理完成政务数据目录49条,挂接数据量达50余万条。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采取政企联动集中宣传、组织专题培训班、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做好《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实施,推动燃气管理法治化。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物业管理立法调研,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提请市政府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2轮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有关情况,对《规划》进一步补充完善后提请市政府以枣政字〔2022〕29号文件印发实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积极防范化解依法行政风险,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矛盾。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后实施了安全生产大诊断大执法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等系列活动,共组织47个检查组、检查在建项目185个,重点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公正执法规范行业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7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证新办、年审考试,购置执法记录仪4台用于保障执法检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探索使用手机端移动检查系统,努力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教育培训的通知》,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网络课程学习,通过“赢在中层”干部讲堂活动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其中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不少于40学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聚焦房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水平。印发《关于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新增15项、累计达28项,进一步推进审慎包容监管。 

(五)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走深走实。共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46件,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通过邀请参加协调会、工作推进调度会、现场督促督导等方式,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集智研判工作措施,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质量水平。其中,老旧小区改造2条经验被纳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机制清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经验做法纳入住建部第五批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性机制清单;探索设立山东省第一家物业纠纷巡回法庭,物业整治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2次转发推广,“圆”品牌成为我市红色物业鲜明的底色;组织勘察设计技术机构率先在全省制订实施《枣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定》,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方面进行规范,填补现阶段技术标准缺位,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涉法涉诉问题法律顾问协调配合制度,对涉及市住建局3件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及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案情,按照规定及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等相关材料,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矛盾,3个案件全部无败诉,局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平清单管理制度,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全部按时答复,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出台政策文件4件,多角度解读政策4件,公开8次部门办公会议,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2次。

(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市司法局报送住建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5件,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市民中心住建窗口开展《民法典》、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宣传,积极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转办12345政务热线、市政府“问政互动”平台、省住建厅、市信访局等信访事项381件,接待来人来访63批(次)123人,办理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落实处理反馈单24件,全力提升社会综合满意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推进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一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枣庄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枣庄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枣庄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枣安发〔2022〕21号),进一步增强应对防范风险能力,及时、有序地处置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供热突发事件、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演练培训活动。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局主要领导示范引领灭火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八)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枣住建党字〔2022〕5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局长办公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枣住建法字〔2022〕10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抓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开展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期,分别邀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李君友专题讲授行政处罚法,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卢渊明教授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委讲师团副教授米恒讲授宪法。二是印发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学法守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时间节点组织9名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线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案件回顾视频,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九)全面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层层推进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党组统筹立法、监督执法、带头普法、公正司法制度机制。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主要领导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责任分工、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提交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带头遵守宪法,坚持把民法典、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三是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评估任务。在迎接实地评估准备阶段,做好上报迎评资料、加强多渠道宣传、撰写座谈访谈材料、组织局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随机抽考内容等工作;在接受专家组实地评估阶段,代表市直部门参加“放管服”改革现场评估、1名执法人员参加随机抽考、3个科室参加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现场评估,均圆满完成评估任务。四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市住建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主要表现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形式相对单一,学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级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多转交区(市)办理,在通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来规范行业管理方面还需强化相应措施;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进程持续推进、住建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调整,需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及监管工作标准水平,这些不足之处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升。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学法用法普法实效。牢固树立法治政府思想,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强化法治理念,突出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与住建领域业务有效衔接,在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积极开创法治住建建设新局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广泛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渠道,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将其贯穿在住建系统工作全过程,提升学习效果,切实做到内化于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努力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拓展普法宣传工作途径和方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住建领域浓厚法治氛围。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科学执法。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修订完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双公示”等要求,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检查,全面推广使用手机客户端移动检查程序进行现场检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执法备案等制度机制,提高局执法人员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水平。

(三)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聚焦住建事业建设发展任务,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部署,制定发布市住建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市县同权”改革,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推动向镇街赋权试点工作,为基层承办更多事权提供支持,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民生实事和群众、企业办事难点、服务堵点,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努力助推全市转型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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