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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11-07 15:53:53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直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度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首页“标准条件”中查询。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填报提交后,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纸质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等影响申报的,由申报人负责。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系统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呈报部门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通过系统上报职称申报数据,并安排专人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报送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5房间,不接受个人报送的职称材料。

联系电话:0632-8665597

五、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2、纸质版报送清单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6、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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