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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10-17 17:32:52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我局对枣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未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八条所列行为,拟准予资质证书延期3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18日至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8799905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705室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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