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优良信息(第一批)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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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0 08:13:47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2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优良信息(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8665676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909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0室
附件: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优良信息(第一批)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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