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枣庄市建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延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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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5:24:24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12月29日根据第46号令修改)、《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999年4月通过,2010年9月修订)、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333号令),我局对枣庄市建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延续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其延续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24日至12月30日,联系电话:8665806。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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