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直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1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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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9 16:46:32
枣庄市市直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8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审定。评审过程邀请市纪委监督,经异地评委评审,共有38名初级申报人员通过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公布名单时,要同时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评委通讯地址。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2021年12月27日),请各单位尽快将异议期公示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以便及时反馈公示情况报审公布。
通讯地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5室(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
邮编:277800
联系电话:8665597
附件:1.2021年度市直建设工程系列职务资格初级公示人员名单
2.异议期公示报告模板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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