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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8-04 10:31:45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别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出现确诊病例,给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

工地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管控难度大,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疫情防控教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做最坏的打算和最充分的准备。要进一步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项目负责人疫情常态化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疫情防控联防联动,及时准确掌握当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最新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施工现场发生聚集性疫情。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防控措施

一是实行“三码”查验制度。即日起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等“三码”查验工作。确保“三码”查验落实到位、不漏一人。对查验发现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人员,立即设置隔离点留观,了解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停史,并将信息报告属地指挥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是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情况,督促辖区内房屋市政施工项目对工程项目所有人员进行情况摸排统计,要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等“三码”,全面摸排人员行程。重点做好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登记,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严格新进场人员管控措施,不得使用中高风险地区来枣务工人员。工程项目要定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突发情况应急演练,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和住建、卫健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三是从严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要继续落实封闭式管理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出入口,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测温、登记,要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入内。施工现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离枣,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外出的,要安排专人做好出行记录,包括出门时间、返回时间、前往目的地、外出事由、出行方式及接触人员等信息。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要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应单独安排居住,减少人员交叉风险。

四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施工现场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询问了解健康状况,逐一做好记录。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应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人员居住密度,落实每日不少于2次通风消毒要求。食堂、淋浴间、卫生间等场所应严格按照有关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工地食堂实行分餐和错时用餐,保持就餐人员间距,避免面对面就餐,严格炊具厨具餐具消毒,有条件的配备固定独立餐具。分散开展工地例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时选择通风场所召开,人与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

三、扎实做好防疫保障工作

一是项目参建各方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现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是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参建各方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重点关注未接种人员,详查未接种原因,持续推进施工现场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三是项目参建各方要积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开展防疫物资检查,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体温检测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必需品,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四、统筹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压实辖区内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汛期施工安全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双到位”制度,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附件:1.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2.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

      3.中国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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