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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4-12 14:35:06

枣住建法字〔2021〕3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市普法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董洋,8665679

  邮箱:fzk_zzzj@zz.shandong.cn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官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枣庄建市6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市普法工作要点》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管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和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分别在局和中心政策法规科设立普法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

  三、重点工作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住建领域“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工作手段,推动住建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深入开展“两述两考”活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组织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根据市普法办普法宣传计划要求,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攻坚突破·法治同行”“法治枣庄百人宣讲”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机开展集中宣法普法活动,采取“法律十进”等系列普法形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物业,宣讲宪法、民法典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住建环境。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根据《关于推进国家机关以案释法以及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枣普法办〔2021〕3号)有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和精准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行政执法与普法过程有效衔接,让执法对象和行政相对人既明白“为什么”,又明白“怎么办”,夯实住建领域依法治理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科室)要认真对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枣住建法字〔2021〕2号)中明确的普法责任清单,主动认领普法宣传任务,落实“管行业管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按时间、按节点抓好末端落实。

  (二)坚持自我学法守法与普法宣传并重。执法者必先懂法、守法者必先学法。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日常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培养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提高依法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普法时间内容与效果相统一。要不断创新拓展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好精准普法、定向普法、专题普法活动,在执法与普法过程中不断积累新经验、研创新做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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