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延长2020-2021年供热季供热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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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7 16:01:00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再次延长2020-2021年供热季供热时间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气温波动较大,为保障民生,满足广大居民的用热需求,市政府决定本供热季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
各热源、供热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供热延长期间各项保障工作。要科学合理调整供热参数,确保供热延长期间安全平稳运行,保障供热服务质量。延长供热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任何费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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