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延长2020-2021年供热季供热时间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天气早晚温差较大,考虑广大居民用热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供热季在法定供热期的基础上,延长供热时间3天,即3月18日0时结束。请各区(市)组织辖区供热企业做好延长期间供热保障工作。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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