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9-18 14:32:07

枣住建工字〔2020〕37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的要求,市住建局于2020年8月12日至8月24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抽调全市专家组成2个检查组,对市辖区8家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检测机构的检测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检测资质管理、设施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检测方法及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管理、样品管理、检测报告不合格台账上报、合同备案等内容。检查共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8份,提出整改意见 69条。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认真贯彻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在设备配置上各检测机构都有较大提升,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基本与所开展的检测项目相适应;内部管理方面,档案管理总体较好,大部分检测机构按规定要求建立了技术档案、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制度执行方面,检测合同备案、不合格上报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其中,滕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的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置信度较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枣庄有限公司设备先进、实验室温、湿度控制较好。枣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对以上三家企业予以表扬。

  但通过检查发现,枣庄市台儿庄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枣庄市山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建材检测站检测场地、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较差。枣庄市峄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枣庄高信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体系建立不完善,质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薛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检测站样品管理不规范,检测分析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各检测机构的质量意识有很大提升,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亟需改进。

  (一)各种质量记录不规范。业务室各项记录管理不到位。委托台账、不合格上报、报告领取台账等记录不完整、填写错误。实验室环境温、湿度记录不详实,标准查新记录不及时。

  (二)样品管理不规范。样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与登记不一致,样品标识、流转、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仪器缺乏期间核查记录和检定/校准确认记录,维护保养不按计划执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完整。

  (四)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和无法溯源,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书与原始记录样品信息相互不一致,检验检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骑缝章或未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五)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改版,质量管理体系没有按新标准有效运行,关键岗位人员缺乏授权书,部分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文件记录过于简单,重复性过高。

  (六)检测合同备案不及时。部分检测机构未在检测业务开始前,将检测业务委托合同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测管理。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规定,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抓好内部整改。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检测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员能力培训,规范自身检测行为,严格执行检测规范、标准,切实提高检测工作水平,确保检测质量。

  (三)确保整改到位。各区(市)住建局要督促本辖区检测机构对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凡整改不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并将整改报告报市质量服务中心。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