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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枣庄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17 11:29:17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推进我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建立2020年枣庄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类型及条件
  (一)绿色建筑类
  居住建筑规模不小于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小于5000平方米,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原则上2年内可竣工的在建绿色建筑项目。
  (二)装配式建筑类
  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设项目;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原则上2年内完工。
  (三)建筑节能类
  1.新开工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完成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设计文件,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开工项目(居住建筑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原则上2年内完工。
  2.新开工绿色智慧住区项目。住区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配套设施齐全;申报单位有独立开发智慧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能力或有明确且具备实力的技术支撑单位;已完成智慧住区建设设计方案,建设标准达到《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合格以上要求,原则上2年内完工。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提升。项目改造,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编制了节能改造、能效提升方案,方案切实可行,能效提升显著,工程量及费用明细具体。使用经省级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鼓励项目改造过程中同步增设节能监测系统。(项目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四)省、市确定的其他绿色建筑推广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储备项目的筛选、报送工作。
  (二)同一项目仅能申报一类示范。
  (三)请于7月24日前将《2020年枣庄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项目表》纸质版(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建筑节能抗震科。我们将对各区(市)上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建立示范储备项目库。
  联系人:纪君正,联系电话:8665769。
  电子邮箱:zjzxjnk@zz.shandong.cn。

  附件:2020年枣庄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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