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汛期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14 13:51:22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汛期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成左右,局地强降雨多发,暴雨引发洪涝、山洪和城市内涝风险大,可能有1—2个台风影响我市。主汛期将至,极端天气事件进入多发期、高发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入战时状态。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指导与监督。

  二、强化建设责任和安全意识。农房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房屋的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要严格农房改扩建管理,加强农房改造、扩建、加层、隔断等建设行为的指导与监管,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房改扩建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印发图册及材料等手段,向农民宣传危险房屋的危害和鉴别方法,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逐步提高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建设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住房,主动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

  三、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管理。要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指导农户与工匠签订施工合同,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并由农房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要指导成立农村建筑工匠自律协会,组织编印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3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