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建房字〔2020〕13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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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5 17:47:42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局、党群工作部,峄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鲁建房字〔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鲁建房字〔2020〕13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 中共枣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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