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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枣庄市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05 10:29:00

枣住建科设字〔2020〕12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枣庄市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建筑节能技术人员的参谋、咨询和服务作用,便于解决专业难点问题,提升我市建筑节能管理水平,经研究,拟成立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现就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参与研究建筑节能领域重大课题、重大技术政策、重大科技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调研、咨询、论证与评估工作,参与技术方案的审查,研究解决技术上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二)参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评审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慧住区等项目的评审和辅助检查等工作;
  (三)开展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和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和交流活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审查论证,建筑节能、建设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工作;
  (四)组织或参与普及宣传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知识,行业相关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重大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五)了解和研究国内外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行业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参与有关专业技术和行业政策调研,收集和反馈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工作信息和建议。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国家执业注册资格;
  (二)专家的专业范围包括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等专业;
  (三)长期从事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相关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熟悉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施工与监理、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所在单位支持认可;
  (六)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术及职业道德,愿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七)能够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行聘任制

  在区(市)、企业推荐的基础上,我们将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确定为专家委员会专家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各区(市)原则上不超过两名。
  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推荐工作,于2020年6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建筑节能抗震科。
  联系人:纪君正   联系电话:0632-8665769
  电子信箱:zjzxjnk@zz.shandong.cn

  附件:《枣庄市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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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