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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18 20:44:49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8个消防宣传日,11月也是我省第9个消防安全宣传月,同时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首个消防安全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月有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9日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和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履行部门职责,树牢消防安全意识,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二、积极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发挥住建职能,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为契机,广泛发动全行业积极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消防设计验收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宣传,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建筑工程质量服务单位要积极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普及消防设计验收知识;燃气供热单位要利用上门服务契机,帮助居民、单位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常识、掌握消防技能,提高全社会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服务单位、
  设计单位、图审机构要结合此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消防设计文件质量和消防设计审查效能,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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