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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春季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19-03-21 00:00:00

枣住建城字〔2019〕8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春季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为落实好各项燃气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燃气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入户安全宣传检查。燃气企业要按入户检查计划认真履行入户检查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气代煤”用户入户宣传检查。燃气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二)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各区(市)要科学规划液化气站点布局,规范设立液化气供应网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液化气非法违法储存、经营、充装、使用行为。
  (三)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大力宣传枣庄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天然气盗用整治。根据省住建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盗用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建城建函〔2019〕1号)要求,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巡查,重点对检查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偷盗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处置程序,对损坏计量装置有偷盗燃气嫌疑的,及时对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拆表检查、送检和封存。
  (五)加强场站及管网巡检。重点检查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经营场所使用天然气情况。开展燃气储存、经营、使用、输配等环节的消防专项安全检查和应急消防演练。
  (六)建立健全燃气用户基本信息档案及隐患整改台账。对全市燃气用户开展摸底排查,将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公福用户分类统计登记用户信息,摸清燃气用户底数。建立燃气隐患整改台账,实行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闭合式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检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4月5日前)。各企业对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制定整改计划,于2019年4月5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主管部门。
  (二)区(市)检查(4月15日前)。各区(市)管理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并监督整改到位。
  (三)市级督查(4月3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区(市)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把此次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迅速部署落实到相关基层单位和企业。
  (二)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一律关停整顿,必要时上报当地政府组织力量强制执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宣传教育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力量,向全社会宣传非法经营燃气和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危害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联系人:李檀   联系电话:8269090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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