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通知
作者:kaifa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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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1 00:00:00
枣住建房字﹝2019﹞12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使用新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方便买卖双方使用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现将新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两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起,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使用新的“两书”文本,并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业主提供。
二、各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商品房交付环节的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和提供“两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实际工程涉及示范文本条款的,应当保持内容完整。
附件:1.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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