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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18-07-06 00:00: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15日至3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的3方面、11类,33个具体问题,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态度坚决、立即行动。市委第四巡察组4月8日反馈巡察整改意见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落实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真到位、全覆盖。
  (二)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3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33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单位(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局党委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局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强调指出的群众反映的2个热点难点问题。
  (四)注重实效、实时跟进。局党委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在巡察整改期间,实行整改情况周报制度,确保整个巡察整改工作期间信息畅通,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时跟进督促落实。
  (五)建章立制,加强监督。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廉政建设等各类规章制度18项,开展2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对局属各单位和责任科室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难点问题重点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过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委领导核心发挥不够,党的领导弱化淡化方面
  1.针对党委领导班子不健全,党委会议召开少,存在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要严格厘清会议类别并按照规则执行;已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配齐局党委领导班子的请示》,争取尽早配强配齐局党委领导班子。
  2.针对会议记录混乱,发文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党委工作规则》,目前已落实党委会议的动议、召集程序,保证决策、执行全过程记录详实;已编印《党委工作记录本》《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员活动记录本》,规范局党委、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
  3.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问题。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的过程进行规范,接受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请示报告、事中接受监督、事后报告备案。
  4.针对市政府惠民实事项目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3月底召开了全市供热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工作的通知》,并对各区(市)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进行了督导,进一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供热计量工程管理,明确任务目标和实施步骤;建立供热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加强市级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区(市)工作动态和开展情况。下步,继续加大供热分户计量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做好《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5.针对全市农村改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农村改厕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村改厕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改厕“回头看”,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全面部署整改;4月24日在山亭区召开了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石爱作常务副市长出席并对做好农村改厕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5月上旬局调研员胡夫海带队巡查督导,并联合市财政局配合省财政厅对滕州市、山亭区等开展农村改厕绩效评价进行专项督导。目前,各区(市)均已完成“回头看”工作,查摆存在问题,拿出有效措施并整改到位,确保改厕质量达标、农户正常使用改后厕所、改厕后续管护机制有效运转。山亭区凫城镇王家湾村已修建蓄水池,接通入户自来水管道,满足厕所正常冲水需要;台儿庄区2016年、2017年共计30134户农户厕所已全部限期完成改造、补齐任务,邳庄镇大栗庄村已对农户厕所施工质量完成整改,拆除原有旱厕并接通自来水;薛城区常庄镇已对小辛庄村农户院落布局进行调整,实现改后厕所方便使用。
  6.针对对全局性的工作督促不力。尤其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工作未能有效推进,排水许可工作一直停滞不前的问题。4月27日召开了全市排水许可推进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枣庄市推进城市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意见》,5月14-18日,市公用局成立督查组,对各区(市)排水许可推进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各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具体排水许可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适合本辖区排水许可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同时,积极与环保部门对接,协调将排水许可工作纳入全市环保目标考核,目前已按计划与各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排水许可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市)考核内容。
  7.针对枣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管控不到位,指导和监管不力的问题。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4月28日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切实加强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5月8日薛城区房管局向区财政局发出了《关于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银行招标工作的函》,市中区、枣庄高新区房管局已启动招投标选择维修资金承办银行的程序,其他区(市)未有实质性整改。5月15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16-22日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并将该通报送达各区(市)党委政府及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8.针对市建设行业“12319”服务管理中心弱化服务功能,偏离服务宗旨的问题。制定了《市建设行业“12319”服务管理中心热线工作管理规定》《市建设行业“12319”服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该支部书记已认识到位,并向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下步工作中注重规范热线受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热线受理事项台账管理,保证受理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有痕迹,事后有据可查。
  (二)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的建设缺失缺位方面
  9.针对专职党务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局党委制订了《机关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局机关23名借用人员已全部履行借用审批手续。5月底至6月8日,举办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兼职做党务工作人员经局党委研究已回原单位工作。
  10.针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分离,未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问题。印发《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建督查考核细则》,强化领导干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检查、同推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11.针对思想建设形式化的问题。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从严审核发言材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
  12.针对党员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灯塔-党建在线”、“住建大讲堂”等各种党员学习教育形式。注重把学习同推动工作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5月30日-6月8日,举办了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明确了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加深了对基层党务工作的理解认识,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训结束前,对全体培训学员进行了党建知识测试。
  13.针对党员党建理论知识欠缺的问题。印发《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2018年机关理论学习的通知》。近期举办的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全体在职党员进行了党的知识测试,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
  14.针对党支部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党支部设置不规范的党支部已于5月4日前完成党小组划分,选配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业务素质较强,群众威信较好、热心党务工作的7名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市建设行业“12319”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主动认领问题,向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5月中旬召开党员大会,不再设立支部委员会,并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人。
  15.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市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在市房管局党委监督下,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就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党员逐一发言剖析。市住建局党委要求全局所有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换届选举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党建知识学习,切实做细做实换届选举工作,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16.针对个别党员不按要求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问题。在边巡边改工作中,对1名未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党员管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在网上按时高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7.针对党员转正日期不符合党章规定的问题。对市房管局工程建设开发中心党支部1名党员不足1年转正,不符合党章规定的支部书记提出严厉批评,责成做出书面检查。4月下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入党材料专项检查,已对发现问题的126名党员通过开具证明材料进行了规范整改。
  18.针对个别党员不按规定补缴党费、非党群众负责管理党费的问题。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支部1名已退休的职工,未按要求补缴党费,已足额补缴党费1932元,并对该支部书记提出严厉批评,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党支部由非党人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已整改完毕,由党员负责党务工作,并在全局范围内就该项问题再次进行了排查。
  19.针对违规设立内设机构的问题。3月22日召开局党委会,撤销了局机关服务中心,免去相关负责人职务。对机构编制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严格按三定方案设定机构,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0.针对下属单位超编突出的问题。正通过自然减员、调整交流等方式,在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单位具体编制数进行调整,使编制与人员相匹配,逐步解决超编问题。目前市建设培训中心1名在编人员已办理退休销编手续。
  21.针对违规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问题。目前,局机关现有职能科室10个,在编公务员仅25人,在岗工作人员只有13人,平均每科室分配1人,在岗公务员中部分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阅历不足,暂时无法胜任科室负责人职务。任命下属单位人员为机关干部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目前已有2人免去机关职务回原单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2.针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市建筑设计研究院2016年7月成立了转制改企工作领导小组,去年6月召开2次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了转企改制意愿,确定了改制方向。目前,《实施方案》(草案)已经形成,正积极与市编办、市财政局对接,力争尽早完成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改企工作。
  23.针对混编混岗问题严重的问题。5月3日召开局党委会议,就机关人员借用问题逐人进行研究,5名借用人员已回原单位工作。印发了《机关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对确需借用的23名同志完善了借用审批手续。
  三、巩固整改成果,明确责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整改落实还不够彻底。有2项任务还在继续整改,3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离市委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15项任务将结合今后工作逐步完善并长期坚持。二是整改节奏还不够迅速。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部分时间用在调研、征求意见和酝酿出台文件上,虽然印发了文件,规定了整改实限,但是对于整改措施的落实,文件的执行,还需要一个学习消化领会的过程。三是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按照整改方案,新制定的一些制度和方案,还没有经过科室、局属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的长期执行来检验,压力传导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注重持续发力,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局党委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注重强化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住建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注重聚焦中心,完成市委重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化工程,特别是当前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旧动能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综合性比较强的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谋在深处、干在实处,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十纪检组的工作,对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全面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枣庄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8665568;邮政信箱枣庄新城光明大道3909号市住建局人事科607室;电子邮箱zzzj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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