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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gongchengke 来自: 时间:2018-03-09 00:00:00

 

 

 

 

枣住建字〔2018〕4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专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住建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8日 

 

 

全市住建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守住底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企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活动内容

企业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措施,不断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一)落实依法生产经营责任。企业必须树立法制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的“三超”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规定。

     (二)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项目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问效制度,逐步形成层层问责问效机制,督促全员履职尽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气供热、供排水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力量,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关,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作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和原则,积极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排查确认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逐一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列出风险管控清单,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一企一册”“一点一策”。企业要持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规范单位、项目、班组等层级隐患排查的次数、规模、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投入使用“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并根据山东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及《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及其他风险评估评价机制,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自治闭环管理。

(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在成本中列支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要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要对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五)健全落实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要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要求,建立起覆盖所有生产环节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细化到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员工要熟练掌握、会背会用,企业要定期测考。要严格操作规程的审核、批准和实施,对工艺变更、设备变更的要及时进行修订。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实现岗位达标。要推行员工岗前安全检查和“手指口述”岗前安全确认,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

(六)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针对本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新员工、临时工和农民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实现“一人一档”。要认真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登记建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每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课时。

(七)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履行职责、按制度规范行为。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在项目部和岗位公告,提醒操作工人按规程操作。要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燃气供热等企业要建立班组班前会、项目安全生产调度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和节假日检查等例检制度;要加强对有限空间、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检维修、动火、动土、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实行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制定作业方案,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并演练相应的应急预案。

(八)建立健全外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健全外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和是否具备安全条件,严把准入关。要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权利义务,建立外包队伍人员管理档案,保持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和施工人员的专业化。要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督施工方安全组织机构或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认真落实等。

(九)规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建筑施工企业要在施工场所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设置除尘、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有效劳动防护用品。

(十)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部署要求,按规定参加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年内要全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承保单位要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安保互动机制,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评估诊断、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作用,构建起保险机构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十一)积极创新安全管理模式。企业要积极采取购买安全服务方式,主动聘请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定期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排查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优秀班组、标准化工地等。

(十二)加快安全生产科技研发。企业要加强技术保障力量建设,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升级换代速度,通过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和工艺,消除大系统隐患、隐藏性致灾因素和工艺工序缺陷。

(十三)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要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并随着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企业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和企业自防自救综合的能力。演练要有计划、方案、影像资料、演练评估总结等,并结合评估结果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10日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局属各有关单位(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请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系人于3月1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并于3月15日前作出专门部署。(联系人:王上上,电 :8665589,邮 箱:sdzzgck@163.com
    (二)工作落实阶段(2018年3月10日-11月30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内容和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抓好落实。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季度工作情况小结,于12月1日前报送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12月10日前,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强化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安全准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管理,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准入关。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体制,扎实开展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按照“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要求,采取集中执法、“双随机”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或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铁腕整治,严厉惩处。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要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消极应付、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