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气化枣庄”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面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全面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实施方案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和覆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面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实现全市每个镇通天然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天然气管网,进一步推广天然气应用,
提高天然气在工业、商业和居民生活中的应用比例,形成统一规范的天然气市场,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每个镇通天然气。
二、工作内容
(一)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按照城镇燃气设施一体化发展和实现每个镇通天然气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枣庄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燃气发展。各区(市)要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结合实际,对本区城镇燃气事业发展提出具体计划。
(二)启动天然气主管线建设工程。市区燃气管网成环,以市区环网为中心,加快城区至镇的次高压管线建设,通过铺设次高压管网与各镇连接,再由镇按照镇域规划,将中、低压管网覆盖至用户。各镇要加快实施与次高压主管线相衔接的中、低压输配管网工程,监督燃气企业严格规划建设,确保及时与次高压主管线的配套连接。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发展民用气,完善居民区管网。
(三)建设天然气储气设施。要结合我市天然气使用现状、发展规划以及在建管线、LNG项目等,综合考虑大型球罐、长输管线、LNG等方式作为应急储备和调峰,尽快筹集资金建设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逐步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四)建立健全燃气设施保护制度。各区(市)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地城镇燃气设施,特别是天然气管线、输配站等重要设施的保护范围进行划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建立燃气设施地理信息系统,通过远程燃气信息化监控平台,对地下燃气管网、各类场站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严厉查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燃气企业建立天然气管线巡查制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化枣庄”是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市政府成立“气化枣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协调实施推进工作。各区(市)是“气化枣庄”建设的实施主体,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定期调度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科学组织、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天然气管线等配套工程建设的规划、征地及相关审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免相关费用。要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气化枣庄”的重要意义,引导居民正确认识和使用天然气,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工程监管。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工程实施主体严格履行燃气工程项目报建、设计、图纸审查、监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要加强现场指导,完善工程档案,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监督考核。“气化枣庄”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区(市)工作开展定期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进展;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议,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气化枣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气化枣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邵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姜 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子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
田 伟 (市经信委副主任)
吕凤仪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仁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甘宜宝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
邵学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薛宝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崔 俐 (市物价局副局长)
程春常 (滕州市政府副市长)
王慎孝 (薛城区政府副区长)
赵传筠 (山亭区政府副区长)
刘全义 (市中区政府副区长)
王 齐 (峄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文强 (台儿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 欣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姜山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仁善任办公室副主任。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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