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作者:cunzhe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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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27 00:00:00
枣发[2013]3号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2013年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城市转型战略,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三大战役,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中心城区、区(市)驻地、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主的现代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幸福新枣庄”的重要突破口。全市上下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构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全面推动“幸福新枣庄”建设。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幸福新枣庄”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全市城镇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内涵转变,由偏重单项发展向注重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粗放发展向注重要素集约节约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组团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力鼓励支持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创新和实践。
——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坚持产城互动,融合发展。以产业集聚为支撑,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形态城市化,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使产业园区成为带动城镇发展的支撑平台。
——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以文化特色为底蕴,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鲁南地域特征、文化特色、自然禀赋。
——坚持生态宜居,内涵发展。以内涵培育为手段,正确处理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径。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民生改善为根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主要目标。到2016年,初步形成城乡区域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一体化的新格局,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城镇合理布局、产业有序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局面初步形成;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3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0万,区(市)城镇化率明显提高;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超过180天,森林覆盖率达到36%,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更加舒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5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省领先水平,BRT覆盖各组团城区,城市公交延伸至乡镇驻地,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化;农村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统筹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统筹的生产要素配置市场进一步健全。
二、构建具有枣庄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
5.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按照“做大新城区、做优老城区、做强区(市)驻地、提升中心镇、建设新社区”的总体思路,坚持“城乡一张图、全市一盘棋”,完善城乡区域规划,构建具有枣庄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加快编制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功能、规模、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为新型城镇化预留合理的发展空间。编制城乡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同城化发展城镇体系规划研究,对“三区合一”、东城区与西城区的对接发展、市中区与峄城区的融合发展等加快规划编制。抓紧编制和调整小城镇及村庄总体规划,2014年前所有乡镇和村庄的总体规划修编要完成报批。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的作用和建立违反规划行为惩处制度,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财政对市域和同城化发展规划编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区(市)也要对规划编制和研究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6.加快提升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中心城区是推动枣庄新型城镇化的引擎。要按照鲁南“门户城市”的定位,坚持“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优化市区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和城市环境,整体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三区合一”进程,进一步强化薛城区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能,增强高新区产业集聚能力,提升新城区行政文化商务功能。加快新城区购物、餐饮、休闲等配套商业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文体中心一期工程、双子座城市综合体、实验中学等重大项目建设如期完工。加快市中区、峄城区融合发展,打造东部城区核心区和全市商业中心区。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水、电、气、通讯配套,抓好主次干道改造,尽快形成城市交通循环,连通辐射周边的通道,发挥对外开放引领和对周边地区产业传递、交通联系、服务分担等重要功能。加强区域性教育、医疗以及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7.增强区(市)驻地对县域经济的支撑功能。区(市)驻地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节点。要进一步明确各区(市)驻地的发展功能定位和奋斗目标,即: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要按照中心城区的定位加快融合发展;滕州市要围绕副中心城市的定位拓宽腹地,尽快与中心城区融合发展;山亭区要建设鲁南欧情山城、生态休闲家园;台儿庄区要围绕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定位,推动“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发展。各区(市)要坚持功能开发和产业发展并重,扩容提质和凸显特色并举,成为县域经济的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载体。要主动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辐射,并根据不同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培育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避免城际间的同质化。进一步完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增强集聚辐射功能,辐射带动小城镇发展。到2015年,山亭区、台儿庄区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滕州市城区人口规模努力达到大城市标准。
8.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主要道路沿线、关键节点及工矿企业等重点片区。坚持“造城”与“造市”相结合,做好与商业业态的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发展城市经济。高标准建设安置房,确保被征收户如期回迁。结合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抓好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要求,每个区(市)重点建设3至5个绿色生态小区,抓点带面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建管并重,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9.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双五双十”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原则,重点培育5个省级和5个市级新型城镇化示范镇、10个市级新型城镇化重点镇,积极打造10-20个精品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示范带动周边小城镇建设,形成与组团城区配套衔接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布局城镇产业园区,鼓励合作社发展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增强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城镇延伸,着力解决好就业保障、就学就医、养老托幼等问题,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到2015年,力争有1-2个镇进入全国百强镇,3—5个镇进入全省百强镇,形成一批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驻地人口3万人以上的大镇强镇;结合旅游开发、文化保护,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生态良好、地域特色明显的特色小镇。
10.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村庄总体规划,与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条件相结合,就近划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使之成为城镇延伸到农村的节点。以土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为抓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先规划、后整理,先建设、后搬迁”原则,通过“统拆统建”、“自拆自建”、“统规自建”等途径,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近郊村、乡镇驻地村和大的中心村,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主动吸纳周边村庄农户,原则上规划5000人以上,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偏远、条件相对较差的一些村,坚持以群众意愿为主,社区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着眼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进行美观实用户型设计,并规划建设与新型社区服务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引导城镇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引导各类社会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拓展,加快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步伐,逐步建立完善社区服务机制。
三、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推动二三产业发展
11.推进产城融合、园城互动。工业园区群是产业发展的依托和新型城镇化扩展的重点。坚持产城融合、园城互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在全市形成“三区、六园、两带、三大基地”的布局体系。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枣庄经济开发区、滕州经济开发区围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布建骨架路网、市政基础设施、能源保障、公共服务等,形成产业、功能、人群集聚态势,成为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新增人口的主要承载区。各产业园加快扩容提质,增强承载能力,逐步构建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体系。枣薛经济带、沿运经济带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优化城市形态,吸引生产要素重点向两大经济带集聚,加快壮大产业规模。煤化工、能源、建材工业基地进行拓展和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链条、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有效衔接,逐步提档升级为产业新城,推动产城一体化发展。各省级中心镇、新型城镇化示范镇要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园区,整合各类要素,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新上项目一律进入工业园。
12.加速工业转型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工业的转型支撑。把大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先进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产品品牌化、生产集约化、产业集群化的发展思路,依托煤炭、水泥、电力三大产业基础,培植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植煤化工、机床、锂电新能源等接续替代产业,逐步形成一批带动力大、产业配套完备、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依托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推动煤化工产品向下游延伸,拉长产业链,壮大煤化工产业基地规模。发挥国家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带动作用,抓住高端数控机床和矿山机械制造两个支点,扶持鲁南机床等骨干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搞好关联配套,打造专业化、功能化数控机床制造基地。大力扶持锂电新能源、焊接新材料核心企业发展,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制高点。鼓励现有建材业技术创新和精深加工,积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稳步推进旋窑水泥发展,推动新型建材产业规模扩张。
13.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服务业是就业富民的重要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推动资源旅游向文化旅游转变,带动服务业繁荣发展。继续抓好台儿庄古城建设,搞好古城建设投融资及精品业户招商,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提升古城人气、商气。利用古城的文化空间,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创办运河文化学院,吸引文化创意人才聚集。全面激活生态旅游。突出绿色品牌的打造,加快微山湖湿地公园、冠世榴园等精品景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生态旅游品质。引入先进经营团队和管理模式,增强生态旅游市场竞争力。突出地方特色,办好游园节会,精心包装山水游、采摘游、农家乐等产品,吸引大众消费。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做大做强骨干商贸服务企业,发展龙头连锁企业,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改造提升各类商品批发市场,构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重点培育沿运物流。加快鲁南铁水联运项目和物流园区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网络,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加快新老城区服务业发展。老城区着力推进三角花园核心商务区改造,搞好鲁南水城·枣庄老街的业态招商,鼓励发展中高档百货业态,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新城区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新城功能,提升新城人气。“十二五”期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14.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开展民营创业带头人活动,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引导民营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方向,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镇、专业村和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镇域特色经济产业格局。到2016年,民营经济产业镇发展到20个,专业村100个,产业集群20个。
四、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15.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抓住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纵深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持久动力。围绕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做好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发展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加快土地流转。到2016年,力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80%以上。引导扶持土地合作社在规模经营基础上向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等方面延伸,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营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让农民就地就近转化为二三产业从业人员,鼓励进入小城镇定居。逐步形成土地集中入社、产业集中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公共服务集中推进的良性循环,形成独具枣庄特色的、在全国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模式。
16.试点扩权强镇改革。抓住省政府“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的重大机遇,对10个新型城镇化示范镇进行扩权改革试点。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允许示范镇根据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管理任务等情况,在额定编制总数内统筹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列入省市示范镇、年地方财政收入过2亿元的镇、年地方财政收入全市增幅前3位的镇,党委书记、镇长由组织重点培养;对通过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两年建设周期考核的省级示范镇的党委书记、镇长,经组织考察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按程序报批后,高配为副县级。理顺区(市)与示范镇的财力分配关系,财力适度向示范镇倾斜,鼓励市、区(市)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留成部分返还用于示范镇建设。在示范镇征收的其他规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市以外,原则上留给示范镇。优先支持示范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对示范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支持示范镇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激发示范镇发展活力。
17.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立节约集约、城乡统一的新型城镇化用地模式。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到2016年,全市土地综合整治面积达到15万亩,土地复垦面积每年达到1万亩以上。探索村为单元、乡镇运作、区(市)平衡、市级调剂的新模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储备库管理,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归乡镇所有,优先保障农民安置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制度,土地级差收益按有关规定返还用于小城镇建设,破解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难题。支持区(市)及示范镇成立土地整治和城镇投资开发公司,将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纳入交易市场。在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置换城镇产权住房试点,在试点中通过置换取得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收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各项资金后返还所在乡镇,用于农民身份转换的社会保障支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8.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各区(市)和省级中心镇、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的投融资平台,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城乡区域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鼓励支持城市各商业银行到区(市)、乡镇开设分支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缓解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保持原有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渠道不变、数额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各级对于各类扶持乡镇的资金,集中用于小城镇城区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9.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对接,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化。提升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增加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BRT网络,优化服务,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密切与区(市)、乡镇公交的无缝对接。提升公用设施承载能力,完善供水网络,加强城乡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供水安全;加快燃气、供热工程建设,提高覆盖率和供应保障率;完善供电网络,调整优化电源结构,确保安全稳定可靠;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建设地下综合管沟。
20.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按照城乡一体、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城乡管理新体制,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征地拆迁和城乡房屋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和融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城镇和农村地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有序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问题,逐步建立以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21.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让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积极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深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阵地建设、电影放映、公共图书服务等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城乡体育活动条件。加快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事业发展,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深化农民素质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加大对来料加工重点基地和经纪人的政策扶持力度。到2016年,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80%左右。
22.健全城乡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建设,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标准。发展面向农村的慈善事业,鼓励志愿者参与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3.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改善城乡环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规划环评落实力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大机动车尾气、城镇工业污染、建筑扬尘和噪声等综合治理力度,逐步降低城市污染指数。到2016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超过180天。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背街小巷以及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改善居住环境,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实施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完善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机制。到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乡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24.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破损山体综合治理、山区林道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工程。按照优先保护、有序开发原则,科学规划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城市过境水系、周边湿地生态系统、山体植被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到201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25.全面推进资源节约。走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发展道路,建设森林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鼓励全社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把节约用地放在突出位置,按照节约、集约、挖潜原则安排城市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落实新的节能标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城乡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水平。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技改,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引进和发展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电动汽车,控制大排量燃油车经营。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科技研究、标准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26.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山体植被保护、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试点。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城镇文明程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
27.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城镇化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加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成立枣庄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城镇化、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28.建立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和区(市)协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级领导联系区(市)、示范镇制度,指导督促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落实。以产业共兴、项目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为主要内容,建立区(市)之间协作机制,实现“双赢共兴”。
29.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体现新型城镇化工作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完善相应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承担全市新型城镇化的责任分解、目标考核等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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