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枣住建安字〔2013〕2号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5月21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市政府安委会《枣庄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生产运营企业及公园游乐场所,悬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有关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栏,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氛围。5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市安会主办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在市中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点,以横幅、广播、宣传单、安全图书及展板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安全等知识,并开展现场咨询。
6月3日至9日是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9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主管部门要通过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和事故警示教育片、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全员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梳理“三种意识”(即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即遵章守法、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督促引导企业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全员安全能力,确保“三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深入开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打非治违活动。结合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集中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避免“小工程、大事故”。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1、建设单位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或者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
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按强制性标准和作业规程施工,不落实带班值班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制度等行为。
3、监理单位人员不到岗、工作不到位、方案不审查、关键环节不旁站,发现隐患不跟踪监督整改,对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不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行为。
(四)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单位,都要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检查要覆盖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一处管线设施、每一台机械设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面排查隐患。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委派专人现场盯防,隐患不消除人员不撤离。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停工整改、停业整顿,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征文和演讲比赛。为启发和教育企业员工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文和演讲比赛。在市级推荐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遴选一批优秀论文编辑成册。同时,经逐级选拔,市、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大企业推荐的优秀选手将参加全市和全省演讲比赛。
(六)应急演练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城市防汛和城市燃气等领域,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疏散演练,并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检验、检修、补充救援设备,充实救援力量,切实提高单位和个人的自防自救意识与能力。
(七)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为促进施工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防护设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交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厉行节约,活动既要有声势,又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认真总结,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各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积极推广好经验、好作法,以点带面。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请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4日和7月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纪君正
联系电话:8665589
电子信箱:sdzzg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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