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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燃气工作要点》和《2011年全市热力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ranreban 来自: 时间:2011-04-13 00:00:00
 

枣住建城字[2011]15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燃气工作要点》和2011年全市热力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市燃气总公司,市热力总公司:

现将《2011年全市燃气工作要点》和《2011年全市热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2011年全市燃气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燃气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燃气安全生产为核心,围绕燃气安全规范管理主线,进一步加强燃气监督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

1、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区(市)与辖区乡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燃气市场进行综合整治,使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落实,企业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强化。

3、开展全市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依据《山东省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开展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活动,建立起行业监管法制化、安全管理制度化、运行服务规范化的燃气管理新秩序,增强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二、做好燃气基础性工作

4、搞好燃气行业培训。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特别加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燃气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5、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用气舆论氛围。认真做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明白纸、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提高全民燃气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6、深化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燃气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加强对燃气企业社会信誉及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运用竞争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燃气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搞好燃气行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创建及评选活动。

7、建立健全燃气应急预警机制。完善、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认真研究对策,加强学习和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8、切实履行燃气工作信息半月报制度。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隐患整治情况上报,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9、加大燃气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日常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要督促抓好整改。会同安监、质监、工商、消防、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10、完成液化气瓶组站关停并网工作。按照《关于限期并网关停瓶组气化站的通知》要求,督促燃气企业于4月底之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罚。

11、逐步解决管道占压及管网老化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拆违”工作;督促辖区管道企业对现有城市燃气管网进行普查,研究制定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方案,分轻重缓急进行改造更新。

12、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开展燃气器具市场检查和市场清理,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加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行为;推广使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安装报警器,提高安全保险系数。

13、规范并加强燃气工程监管。完善燃气工程审查审批制度,把好工程规划设计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

14、规范液化气供应站点经营行为,打击流动倒气商贩。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不规范液化气供应站点一律取缔,查扣倒法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倒气行为,同时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液化气企业进行处罚

2011年全市热力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热力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为核心,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总要求,以供热计量改革、热源保障、厂网站一体化、提高供热服务水平为重点,确保热力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1、搞好供热计量收费项目的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热计量运转数据采集、汇总测算,对现行热价运行对比分析,配合物价部门出台两部制热价。

2、加大供热计量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严格执行推荐备案标准、程序和办法,整顿和规范热计量产品市场秩序,为热计量改革提供保障。

3、规范新建供热工程验收程序。新建建筑必须安装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确保达到供热计量要求,把好新建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检查,摸清供热计量底数,对未按规定安装热计量设施的建设项目,督促开发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杜绝热计量出现新的欠账。

4、建立节能监督机制,强化供热系统节能管理。研究制定供热系统能耗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

5、做好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作。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推进既有高能耗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确保2011-2012采暖季前,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用户实现按热收费。

二、全面推进热源及管网建设

6、协调十里泉电厂为峄城区提供热源;启用南郊热电热源,提高东城区热源保障能力。

7、八一热电要研究背压机组改造方案,确保采暖季前完成改造任务,提高供热能力;针对上采暖季热源设备出现的问题,对锅炉设备进行大修,确保现有机组设备正常运行。

8、改造八一热电至新城换热中心3.5公里供热蒸汽管网,减少热损;利用高新区换热站为新城供热。

9、建设调峰热源厂,并与新城区供热管网连接;建设2×70MW区域锅炉作为调峰热源,实施供热管网建设。

三、加大供热行业监管力度,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10针对供热系统出现的问题,对供热系统进行热力平衡改造,通过供热参数的调整,使供热运行达到最佳状态,降低供热能耗和供热成本。

11、继续推进厂网站一体化模式。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通知》要求,推进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设施的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模式;加大换热站回收力度,减少供热中间环节。

12、加大供热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继续开展供热执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供热效果的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13建立供热应急预警机制,包括供热事故报告制度、供热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热煤应急保障制度以及极端寒冷、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出现或可能出现供热事故、影响正常供热时,及时应急处理。

14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抢险工具和抢险设备。

15、实行供热信息调度制度,加强供热运行及煤炭储备动态监管。强化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对各区(市)、供热企业冬季供热期间的生产运行、煤炭采购、储存等情况,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制度。

16、开展供热行业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做好规范化检查、复核工作,通过管理规范化考核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进供热行业健康发展。

17、做好供热投诉和上访接待工作,对市长热线、12319服务热线等部门转办、督办以及供热用户的来电、来访,认真对待,耐心解答。

18搞好供热行业岗位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将培训教育与供热经营许可、评奖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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