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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电子客票管理办法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09-07-10 00:00:00

  一、公交IC卡简介
  公交IC卡是乘坐本地公交车的非接触式专用电子钱包卡,它与电话IC卡及其它商业信用卡不能混用。乘客一卡在手,可乘坐公司实行IC卡收费的无人售票车的公交线路,有多次使用、票价优惠、自动划费(车费)、多点充值、效用长久的特点,真正使乘客感受到“一卡在手,乘车自由”的便利。首期发行普通卡、学生卡,2009年元月发行老年免费卡、老年优惠卡、爱心卡。
  二、公交IC卡的种类
  我公司向社会办理五类卡,分别如下:普通卡、学生卡、老年免费卡、老年优惠卡、爱心卡。
  三、公交IC卡办理及使用办法
  1、普通卡。此类卡每次最低充值10元,最高充值200元,办理不需要任何证件,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购买。不限线路,可跨年、跨月使用;不限人次,可带人乘车,此卡不记名、不挂失,可乘坐现已安装IC卡设备线路。持此类卡乘车,除21路9折外,其余线路刷卡,享受8折优惠。
  2、学生卡。限在校初中以下学生本人使用,每次最低充值10元,最高充值200元。初次办理本人凭户口本、学生证、学校介绍信、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购买。不允许带人乘车,此卡不挂失。每年七月份凭学校证明到发售中心审验,未经审验者,下一学年不予充值。可乘坐市内现已安装IC卡设备线路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
  3、老年免费卡。年满70周岁以上具有独立乘车能力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免费卡。达到上述年龄的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老年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本人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办理。可乘坐市内7、8、9、10、11路公交车,只限本人使用,不允许带人乘车。老年免费卡不挂失,如有遗失,当年不予补办。每年七月份审验,逾期不参加审验者次月停止使用。办理老年免费卡者,须同时购买当年保险公司提供的由公交公司统一办理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4、老年优惠卡。年满60至70周岁以下具有独立乘车能力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优惠卡。达到上述年龄的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老年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本人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办理。可乘坐市内7、8、9、10、11路公交车,乘车每次刷卡五折优惠。充值下限为10元,不能带人乘车。老年优惠卡不挂失,如有遗失,当年不予补办。
  5.爱心卡。本人凭市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名单、持本人离休证、伤残军人(警察)证、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办理,可乘坐市内7、8、9、10、11、20路公交车。不允许带人乘车,不挂失,如有遗失,当年不予补办。
  四、公交IC卡的使用规则
  本公司推行的公交IC卡,属非接触式电子卡,乘客持卡乘车时,只需将卡平面贴近车载收费机前5cm以内的感应区做短暂停留,车载机会发出与乘客所持卡相应的语音提示,提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具体规则如下:
  1、乘客乘车时,将卡平靠在收费机的“操作区”,操作距离在5cm以内,若绿灯亮,收费机“滴”响一声,与此同时,屏幕显示当次扣款、卡号和该卡的余额,表明此次刷卡操作成功。普通卡提示“滴”声;学生卡操作提示音为“学生卡”;老年免费卡操作提示音为“老年卡”;爱心卡操作提示音为“爱心卡”。
  2、刷卡时,若收费机“滴滴滴滴”四声,语音提示“请充值”,说明此卡已扣款,但卡上余额已不足5元,提醒乘客应及时充值。
  3、刷卡时,若收费机“滴滴滴滴”响四声,语音提示“余额不足,请投币”,说明此卡内余额已不够本次乘车费用,未扣款,乘客应投币。
  4、刷卡时,若收费机“滴滴滴滴”响四声,语音提示“卡已过期,请投币”,说明此卡为未按规定年审,乘客应投币。
  5、刷卡完毕,在收费机作出反应后,IC卡应离开车载机,以免二次扣费。
  6、每次乘车扣款金额,以公交公司公示的物价部门批准的票价为准。
  7、学生卡、老年免费卡、老年优惠卡、爱心卡应保持照片、印章完整,不得私自更换照片,使用时应主动出示并刷卡(照片面向驾驶员)。
  8、特别注意:老年免费卡、优惠卡和爱心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伪造,如有上述行为,稽查人员(驾驶员)有权将此卡收回。稽查人员(驾驶员)对使用上述卡类的乘客有怀疑的,有权进行检查。
  五、IC卡的日常保养
  持有IC卡的乘客,应妥善保管,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IC卡应保持卡面清洁、平直、避免污损、弯折、断裂、烘烤或被硬物冲击、割划。
  2、IC卡应远离高压、高温、强磁等环境,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强的物质接触。
  3、避免被雨淋湿或水浸,防止将卡随衣服放入洗衣机中一起清洗。
  六、IC卡的相关业务规定
  公司IC卡发售中心及业务充值点负责新卡销售和旧卡充值等业务。
  1、购卡:公交IC卡是公交公司代购的有价证券商品,乘客应在首次办理时预交押金20元,押金条要妥善保管,以备退、换卡时使用。
  2、充值:当卡内金额即将用完时,可持原卡去充值点充值,钱卡在柜台当面点清。
  3、查询:乘客充值后,乘客可到查询机刷卡对本次充值情况查询、检验。如果乘客对持有的乘车消费记录要求全面明细查询,须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办理。如打印“消费记录表”,查询一个月以内的消费记录,每次需收打印费3元。
  七、退、换卡规定
  当您所持卡因故造成乘车不刷卡时,请您前往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有关预约手续,因采集您的消费数据需7天时间,这期间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之处,请您详解。
  1、乘客退、换卡均须本人持卡及押金条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办理,无押金条、IC卡丢失、损坏或IC卡号与押金条卡号不相符的,押金、余额均不予退还。
  2、因卡质量原因不能使用需换卡时,卡面完好无损的,可免费再更换一张同类新卡,7天后充入原卡余额;卡面有弯折、砸压、浸水、刻划、高温变形痕迹、卡号无法辨别以及卡面严重污损、磨蚀等人为损坏的,押金不予退还,如要再申请一张新卡,须重新交纳押金,7天后卡内的余值可充入新卡中。
  3、因故退卡时,卡的功能正常且卡面完好无损的,持押金条退还卡的押金及卡内金额;卡面有弯折、砸压、浸水、刻划、高温变形痕迹、卡号无法辨别以及卡面严重污损、磨蚀等人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持押金条7天后只退还卡内余额,押金不予退还。
  八、正式办卡和使用时间、初次办卡地点及IC卡充值地址。
  正式办卡时间:2008年11月1日开始办理
  正式使用时间:2008年11月6日开始使用
  初次办卡地点: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市内乘7、8路公交车清华园站下车即到
  IC卡充值地址: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市内乘7、8路公交车清华园站下车即到
  服务热线:3650111
  九、公交IC卡其他方面的问题,由公交IC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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