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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交IC卡办理、使用须知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09-07-10 00:00:00

  一、普通IC卡使用办法、充值金额及乘车收费标准:
  用于乘坐无人售票车(有人售票车暂不使用),公开发行,不记名、不挂失,乘车按实际票价(除21路九折外)八折收费(无人售票车每次刷卡0.80元,21路每次刷卡1.35元)。充值下限为10元,充值金额为5的倍数,上限200元,可代人打卡,不限定使用人员,余额可以结转下年度。不需任何证件,带IC卡押金20元,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
  持普通IC卡乘车时,将IC卡平面置于车载机刷卡区以内,停留约一秒,绿灯亮,车载机会语音提示“嘟”,完成一次刷卡消费,否则再刷卡一次。车内余额不足一次乘车费用时,车载机则会语音提示“请投币”。
  刷卡时不要连续晃动,以免重复扣款。乘客在刷卡后乘车时尽量远离刷区(IC卡与刷卡区保持至少20厘米距离),避免无故消费。
  当IC卡损坏,必须按规定票价投币乘车,卡内金额用尽,充值后可继续使用。
  IC卡保管应避免强磁、高热、重压、水浸、弯折、划伤及污损,不要在卡片上随意打孔。另外,由于IC卡的芯片属于卡片的重要部位,所以不要用手捏芯片,不能将卡片与钥匙等硬物放在一起,避免划伤芯片。
  二、故障卡、退卡处理规定:
  乘客刷卡时若车载机无反应或蜂鸣器“嘟嘟”报警,乘客可再重复一次,若仍不正常,而其他乘客刷卡操作成功,可确认该卡发生故障。乘客可持身份证、故障卡、押金收据到公交公司IC卡管理中心处理故障IC卡,因采集和处理消费数据需7天时间。如IC卡卡面完好,属卡本身质量问题,免费换卡或退还押金及卡内金额。
  乘客因故不再使用IC卡乘车,须持身份证及末次充值的收据到公交公司IC卡管理中心办理退卡事宜,退卡时需交手续费2元。IC卡功能正常,可即时办理,如IC卡功能异常,不能完成操作的,需要一周办理期。如IC卡人为损坏(出现卡面磨损、脏污、弯折、砸压、刻划、变形、水浸、断裂、打孔、磁化、烘烤、卡号不清等)或丢失,押金不予退还,换卡需另交纳押金。
  退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末次充值金额,若退款金额超过末次充值金额,乘客必须提供前次充值发票。
  三、办卡费用、时间、地点:
  普通IC卡办理无需任何证件。
  经枣庄市物价局批准,办理IC卡须交纳押金20元。
  办卡地点:1、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发售窗口(青檀路54号),市内乘7、8路公交车清华园站下车即到。
  2、三角花园公交宾馆南侧
  咨询电话:0632—36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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