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至9月。
二、检查范围
1.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
2.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3.本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注册类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真实性;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书两金一户一卡一牌”落实情况、实名制更新率、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枣庄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
4.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和企业检查情况及检查台账;
5.对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6.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责任科室,7月25日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启动实施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二)部门、企业检查自查
8月5日前,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完成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8)和已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市级督导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8月份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区(市)。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年度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降低抽查企业比例,2025年拟抽查比例不超过3%,抽查企业数量较2024年降低10%以上。推进“入企扫码”检查,依托营业执照“企业码”,入企双随机检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记录、事后回头看”扫码检查模式,实现检查全过程透明化、可视化、数字化。
3.被抽查的建筑业企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检查记录表》(附件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5.检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二)加强企业监管
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对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
1.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3.各级审批部门依据“审管互动”有关要求推送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4.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
5.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三)按时进行报送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同时梳理提供本市在建项目清单和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单,于7月25日前上报。
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要认真督促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30日内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依法依规将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四)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人:冯志业 联系电话:8665589
邮箱:jzscygcjgk_zzzj@zz.shandong.cn
附件:
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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