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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作者:guoshemin 来自: 时间:2016-05-03 00:00:00
  2016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老城提质、新城扩容为抓手,坚持项目带动,突出大新城建设,注重行业发展,强管理、敢创新、勇担当,为全面打造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枣庄做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组织编制《枣庄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研究出台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实施人口集聚、空间优化、产城融合、设施建设、环境提升、服务均等、文化传承、精细管理等八大行动。推动滕州市和西岗镇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全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化经验和模式。
  2.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着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加快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组织编制市、区(市)人口市民化专项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年内实现6.8万农业转移人口和3.8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
  二、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抓好老城区提升改造。突出薄弱环节,强化老城建设,重点抓好中兴大道建设、背街小巷整治、城区亮化和城区绿化建设,加快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组织编制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改造提升全市城市建成区道路、管线、环卫和园林绿化等设施,积极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舒适的生活家园。
  4.做优做靓“大新城”。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建成黄河东路、复元三路南路和长江东路,开工长白山路南延、民生路南延、和谐路南延、厦门路提升等项目,启动世纪大道、大连路项目,提升城区道路通达能力。实施管廊建设工程,启动金沙江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打造样板示范工程。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开工建设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启用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污水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实施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抓好文体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5.推进生态水系建设。编制枣庄市生态水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实施山体增绿工程,搞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保护,强化设施配套,建设城市山体森林公园;抓好薛城森林公园二期、蟠龙河湿地公园、袁寨山山体绿化等项目建设,推进城区裸露土地绿化维护管理常态化,提升城市绿量。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做好城市坑塘、河道、洪水走廊、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构建环城水系生态长廊。
  6.强化城市供排水管理。继续开展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应急体制,强化水质检测,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网互联互通,推进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全面做好中心城区抗旱保供水工作。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规范二次供水服务。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依托市级污水处理运行监控平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开展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检测,建立运行通报制度,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规范达标运行。指导各区(市)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开展排水专项调查,加大排水监测监管力度,规范各种排水行为。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市)制定治理方案,完成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全面启动10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7.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力争2016年底全市镇街天然气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燃气工程管理,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工程报建、设计、图审、监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程序。开展液化气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使用安全。严格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和管线巡检监管,提高入户安检率和管线巡检频次。
  8.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八一热电2×35万KW机组、十电2×660MW机组项目和薛城建阳热电二期工程建设;加大供热主管网建设、老旧小区管网设施改造力度,实施泰山路高温热水管网工程、高新区供热“汽改水”工程,进一步研究启动十电向新城供热长输管线工程建设。重点向老旧小区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提高供热普及率;加快换热站回收进度,推行厂网站一体化供热管理模式。加强供热执法检查,查处克扣流量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继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落实按热计量收费。
  9.强化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加快构建全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网络。研究出台《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档案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实施“城市记忆工程”。
  三、着力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10.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一是重点培育示范镇。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思路,开展“示范镇提升行动”,积极打造大镇、强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促进小城镇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二是建设小城镇组团。按照培育新生小城市、打造县域发展次中心和提高城镇特色品味的新要求,重点培育并集聚发展西岗—级索等小城镇组团,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逐步发展成为驻地人口规模5-10万人的新生小城市。三是差异发展特色镇。积极开展宜居镇村建设,根据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等条件,坚持走差异化、规模化、特色化的道路,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具有山水优势的镇,做足山、水、林、游的文章,建设田园生态镇,发展特色景观旅游经济。农业资源丰富的镇,结合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具有历史文化资源的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努力打造文化产业基地。区位优势明显的镇,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
  11.抓好村镇污水处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镇敷设污水管线,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村庄,建设经济实用的氧化塘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小城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实施滕州市“全国农村生活污水示范县”建设。
  12.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坚持精准扶贫,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品质,配套完善农村新型示范社区10个,夯实农民群众就地城镇化平台。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和乡村旅游点户厕11万户。
  13.完善村镇供暖设施。加快集中供热向小城镇延伸,启动示范镇驻地集中供热工程试点。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推广适用取暖技术,逐步淘汰非环保煤炉,使用清洁燃煤。
  四、着力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4.大力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组织编制“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在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存量消化、房屋品质提升和服务环境优化等方面出台实施性政策,引导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全市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的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引导已出让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调整为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互联网+等产业用地。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修订《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使用行为。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流程,缩短备案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稳步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配套水平。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大力发展跨界地产,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
  15.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用足用活国家棚改政策,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摸清全市棚户区底数,组织编制2016—2018三年棚改行动计划。推进解决棚户区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棚改回迁项目房屋确权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6.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做好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多方筹集资金,强化检查督导,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步伐,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提高使用效率。深入开展物业星级服务评定活动。
  17.提升产权产籍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步伐,尽快实现全市住房保障系统联网运行和“数据标准化、服务信息化、平台共享化、管理动态化”。建立完善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二手房网签。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步伐。
  五、着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18.做精做强建筑业。以行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培育强市强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优势互补,实现资金、人员、设备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1-2家一级企业向特级资质标准靠拢,扶持总承包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发展,打造综合性较强的企业集团。提升专业承包企业在建筑业中的比重,促进大型总承包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联合承包等形式参与铁路、公路、水利、桥梁、隧道、港口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传统与新兴、主营与兼营多业并举的产业格局。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荐我市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支持鼓励企业承揽国际业务,出省施工产值达到58亿元,扩大我市建筑业市场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规范劳务分包市场,落实劳务合同备案管理,推广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争取创“全国装饰奖”1项、工程质量“泰山杯”4项、装饰装修“泰山杯”3项。加强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和技能人员培训力度,培训5000人,完成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过渡3000人。保质保量完成全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组织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
  19.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强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科研开发和示范应用,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滕州市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协调推进生产线建设、试点项目落地。建立建筑部品信息库和产业化技术联盟,引导部品生产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推进科技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扶持优势企业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施工技术和工法,推动QC小组和施工工法活动,创省级工法3项、省级QC成果奖2项,提升建筑行业科技应用水平。
  20.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年内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网上申请、审批和发证。加强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招标、监理、造价咨询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和信用评价体系考核,实行联动监管。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大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整治未履行建设程序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结算备案程序,规范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加强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管理,建立外地进枣企业预警、约谈制度,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21.切实抓好工程质量。深入宣传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安全许可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等管理制度,深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市政管沟开挖和管道施工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标准化、无缝隙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在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落实率达到100%,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投诉处结率达到98%以上,住宅工程质量回访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2.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等为重点,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强化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农村抗震设防标准,平房普及钢筋圈梁和构造柱,新建改建房屋最低按7度抗震设防。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提高现场管控能力,建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强商混企业扬尘治理,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开展评优树先活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高创优意识,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工程。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着力打造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产业人才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建立完善适应建筑行业特点和要求的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3.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强化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创新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重点查处单位非法使用资质证书、执业人员违规注册、项目违法发包承包等严重扰乱勘察设计市场的行为。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积极鼓励技术人员参与高层次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探索与高水平单位进行业务合作的方式,培养我市高端勘察设计团队,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评优活动,积极倡导建筑师提升创作理念和手法。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树立传承文化、原创、以人为本、生态、科技创新等设计观念,深入挖掘、提炼地方文化特色和内涵,创作优秀建筑作品和精品工程。坚持“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原则,切实抓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完成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努力打造“百年建筑”。
  六、着力推进建筑节能
  24.全面执行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9%。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重点执行好规划节能审查、节能设计专篇、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管理制度,确保节能标准落到实处。
  25.深入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一是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今年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积极建立健全涵盖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图审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机制,实现绿色建筑管理的长效化和规范化,确保完成年度推广任务。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对照《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估验收要点》,进一步完善创建实施方案和各专项规划,细化分解绿色生态指标,尽快落实建设项目,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结合“百强示范镇”行动,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镇。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材。研究建立绿色建材推广机制,重点发展节能高效、防火安全、生态环保的新型建材和结构体系,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在“禁粘”的基础上,推动墙材革新向装配式、复合式、多功能的方向转型发展,逐步提高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使用比例,确保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100%,专项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返还率达到70%以上。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全面禁止使用含粘土的墙材产品。四是大力推广绿色施工。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适时在全市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建设模式,实现工程实施阶段的“四节一环保”。积极申报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创建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不低于2个。
  26.切实推进建筑节能降耗。一是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编制并组织实施“十三五”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保障既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优化改造推进模式,提高改造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推广政府引导、供热企业为主体、居民参与的“三位一体”改造模式。结合旧城升级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实现人居环境和住宅品质“双提升”,年内完成既改3万平方米。二是加快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提升监测平台运行质量和应用水平,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能耗调查,积极推进公建节能改造,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完成市级节能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加大既有公共建筑子系统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安装子系统。继续推进“节约型医院”、“节约型高校”创建工作。三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不低于8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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