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住建字〔2014〕9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专业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3日
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建设“鲁南绿城、山水枣庄”这一目标,牢牢把握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这一机遇,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四城同创”为总抓手,把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作为推动城市转型突破口,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镇建设、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改革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在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模式上实现新突破,再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201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计划指标是:①城市建设: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8亿元,增长4.3%;新增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50万平方米;完成城区裸露土地绿化306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25平方米、14.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8%。②村镇建设:完成村镇建设投资60亿元,增长3%;新增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抓好1500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重点推进1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配套完善20个农村新型示范社区。③建筑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30亿元,增长10%。④住宅与房地产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0亿元,增长6.3%;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941套、基本建成12225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0户;新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30个。⑤墙改与建筑节能:新开工建设绿色生态小区项目30个、完成10个;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98%以上;新增绿色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完成三项综合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0.7万平方米,落实按热计量收费413万平方米。
一、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1.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健全完善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化户籍、土地、投融资等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2.抓好城镇化试点和宣传培训。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抓好城镇化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城镇化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聘请有关知名专家学者,适时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新型城镇化业务骨干开展培训,提高指导和开展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取得新突破
3.继续加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实施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73个,完成投资70.6亿元。文化中心完成投资7亿元,各单体基本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室外配套工程完成30%;双子座城市综合体工程主体竣工,服务好枣矿城、市立医院新院、市妇保院新院等在建项目,着力推进中联运营中心、图书大厦、商业银行配套项目、新城实验小学、室内迪士尼等新建项目,做好沟通协调、统筹服务。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3条,重点推进厦门西路、钱江路、华山南路、复兴路等21条中心城区道路建设。建成羊庄水源地供水工程,启动投资3.9亿元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37公里的芹匡天然气次高压输送管线工程,启动50公里的枣台天然气高压管线建设工程;建设水、气、热等各类管网220公里,有序推进15年以上老旧管网改造,完成灰口铸铁管燃气管网改造;改造背街小巷92条,新建改造公厕293个,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开展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滕州市:实施善国北路拓宽改造工程,打通振兴南路、解放路;依托荆河、小清河,修建一批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实施道路渠化,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薛城区:完成广场东路南延、珠江东路、太行山南路、祁连山南路建设,实施常庄三路新建、厦门路西延、钱江路西延;建设热电多联产供热首站,铺设供热管网10公里,扩大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山亭区:新建配套南京东路等12条道路、10.6公里;完善城区燃气、热力配套,实施城市供水工程,铺设改造供水管线8.3公里。市中区:加快人民东路、建设南路等12条道路续建提升,启动复兴路、清泉路等10条道路新建改造;完善城区供排水、供热管网等市政设施。峄城区:推进城市北区供水、沙河支流治理、承水路西延、供热管网完善、路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台儿庄区:新建鲁班路、顺通路、台十二路等道路,改造提升长安路、箭道路、文化路,分步实施城市道路管线下地工程,建成启用北郊水厂,完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设施。
5.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创建活动。重点抓好蟠龙河湿地公园、东沙河治理、新城东西绿带等重点景观绿化项目建设,加大街头游园、城市林荫路和停车场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区裸露土地绿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滕州市:重点打造解放大桥至茂源大桥区域城市新空间,抓好秀美荆河、小清河生态休闲长廊建设,实施北辛路、大同南路等绿化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墨风公园、生态绿道等重要节点,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薛城区:完成城市森林公园一期、天山路和两高之间绿化工程,完善环城绿道、人行步道和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街头绿地10处,启动建设何庄水库,建成锦阳河上游水系景观。山亭区:抓好园林绿化工程,实施玄武北路、汇丰中路、府前东路等9条城区道路5.6公里绿化工程,新增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市中区:高标准实施总投资1.8亿元的东沙河治理工程,完成河道清淤、绿化提升、污水管网改造,做靓城市水系景观。峄城区:实施承水河公园南延三期、南河湿地公园、坛山森林公园等绿化景观项目建设,打造生态家园。台儿庄区:新建改建公园绿地7处,让城区多数居民出门500米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三、推动公用行业规范经营取得新突破
6.全力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加大燃气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整改销号、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燃气建设、经营行为执法检查。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程序,完善工程审批、图纸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及备案;完善入户安全检查与巡检制度,确保全年不少于两次入户安全宣传检查。抓好燃气行业岗位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安全用气意识。
7.全面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科学发展新用户,加大供热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经营、克扣热量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加快换热站回收步伐,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完成社会管理换热站回收。优化生活能源结构,积极推广利用浅层地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
8.切实提升城市供水和污水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饮用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大水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整合供水检测资源,设立区域性供排水水质检测中心,建立健全市、区(市)两级城市供水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城市消火栓建设,新增消火栓1000具,2015年底前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推进水价调整、阶梯水价和水质信息公开工作。修订《枣庄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研究出台《枣庄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枣庄市城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动二次供水价格制定,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继续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进一步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再生水资源利用力度,创造条件扩大再生水在工业企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应用范围。开展排水专项调查和排水监测、监管,全面落实“排水许可制度”,规范各种排水行为。深入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全面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四、推动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9.着力推进示范镇建设。采取“12+1”的模式,带动小城镇加快发展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产业发展,完善考核指标,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小城镇加快发展。重点实施“八个一”工程,每个示范镇建设一处自来水厂、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中转站、一个集贸市场、一处公园绿地、一条特色街区、一个示范社区、一个支柱产业,提升示范镇综合承载能力。
10.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认真执行《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以区(市)为单位编制农村新型社区布局规划,结合当地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布局、人口规模和产业发展。规划设计各具特色的农村新型社区,避免“千区一面”。将人口超过3000人、70%以上从业人员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按照建成、在建、新建三类模式,分类推进。新建社区统筹安排路、水、电、气、暖等设施和产业园建设,已建社区逐步提高配套水平,加大太阳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创建和配套完善一批市级农村新型示范社区项目。
11.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审核改造对象,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12.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半数以上达到创建标准。根据省里部署,抓好“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建设示范行动。加强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管,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努力打造一批特色村镇。
13.配套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推进纳入中央财政集中支持的齐村等10镇和享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32个农村新型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年内55%的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区污水管网,60%的农村新型社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五、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突破
14.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加快推进棚改结转和续建项目建设,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做好棚改居民的回迁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好保障房项目规划选址、户型设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提升建设品质,确保质量安全。
15.健全完善保障房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把好准入、审核、轮候、分配等关键关口,健全保障房后续管理制度。研究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措施,提高保障性住房配置效率。健全住房保障资格“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确保分配过程客观、公正,严格杜绝保障房空置现象的发生。建立严格的年度复核和退出机制,形成动态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16.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推行“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强化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继续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与资质评定、评优等工作挂钩,解决好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便、物业纠纷投诉不少等问题,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7.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按照“优化增量、化解存量、完善配套、提高品质”的思路,加强同发改、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动,加强执法检查,遏制住目前违法违规项目比重居高不下的局面,严格控制小块土地用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合理控制开发节奏。优化房地产业格局,依托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大新城建设,积极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和高端精品地产,打造低碳、绿色、生态、智慧社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住宅产业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枣庄现有优势资源,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来枣购房定居,最大限度的释放市场消费潜力。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企业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预售资金监管、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三位一体”闭合管理体系。从招标、施工、验收、销售等各个环节入手,从源头、基础、程序等方面层层把关,推动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8.扎实做好房屋征收工作。结合《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修改和调整全市配套政策。强化征收规范化考核制度,加大对区(市)房屋征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六、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
19.继续实施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按照“开工一批、验收一批、带动一批”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继续做好在建绿色生态小区项目的管理调度。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启动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
20.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应超过20%。
21.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着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完成6栋公共建筑监测子系统建设。加强供热计量工程监管,新建建筑严格落实“两个不得”,杜绝产生新的欠账。落实按热计量收费,指导供热企业做好数据采集和核实,采暖期后按照谁收费、谁管理、谁退费的原则做好退费工作。
22.抓好可再生能源推广和公建节能监管。研究推进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实施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全面开展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用能监测工作,完成能源审计30万平方米,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积极推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工作。
23.加大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力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加大建设科技方面的投入,积极申报国家、省和市级建设领域科技奖项,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奖、专利、工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勘察设计和质量管理成果等评选活动,繁荣建筑创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4.加大行业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质监等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宣贯新标准、新技术、新规范。组织好建设类执业师继续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七、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25.做大做强建筑业。支持大型建筑企业兼并、重组,引导建筑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向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绿色建材生产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向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拓展,向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联系密切行业发展,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主业创名、三产创利”的经营格局。坚持“政策扶持、完善标准、试点带动”原则,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
26.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集中开展六个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招标代理、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围标串标、出具虚假报告,从业人员出租出借执业资格等问题。二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在抓源头、抓基础、抓程序、抓执法方面下功夫,加大招投标监管执法力度,制定技术、商务、诚信“三合一”的综合评估评标办法,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加大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监管力度;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管理;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抓好建设招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行业诚信基础数据整理工作,探索建立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诚信体系和监管平台。
27.坚持不懈狠抓工程质量。推行网格化、差别化、标准化、信息化“四化管理”,把好源头关、现场关、验收关“三个关口”。一是把好源头关。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防治目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专项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防治专篇,工程造价中给予费用保障。二是把好现场关。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创新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推行质量监督抽样检测制度,加大对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等主要材料的巡查抽测频次,有效防范不合格建材进场使用。三是把好验收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样板引路、典型示范”制度。严格执行高层外窗淋水试验和永久性标识牌制度。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积极引导前期物业和业主参与分户验收工作,确保住宅分户验收率达到100%,保修期内投诉及时处结率达到90%以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工程质量投诉率下降2%。
28.加强施工安全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建筑工地创建活动,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加大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推行安全防护用品抽样检测制度,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施工安全巡查力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防护水平和文明程度,百亿元建筑业增加值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八、推动依法行政、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突破
29.组织开展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系统开展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以健全、完善和实施行业管理制度为内容,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形成统筹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30.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审批办事流程,纵深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在提升服务效能上狠下功夫,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建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权网上运行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修订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积极开展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1.切实维护行业和谐稳定。积极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强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抓好市民热线、“12319”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继续加大“一卡通”制度推进力度,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2、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做深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3.强化行业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树典型,加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科室、文明工地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人口计生、老干部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团委职能,提高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建设职工的能力与水平,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勤俭办事,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严肃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百千百”评议活动,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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