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发滕州华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资质的批复
作者:fangcha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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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1 00:00:00
枣住建房字〔2015〕29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核发滕州华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资质的批复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对滕州华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定资质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续,其暂定开发资质即行终止。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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